一、双方离婚后再婚可以办理结婚证吗
离婚后再婚可以办结婚证。
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和第一次结婚是一样的,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没有法律禁止结婚情形的,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
结婚登记的程序是:
1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、县级市民政局,或镇人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;
2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各填写一份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;
3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,亲自在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中“声明人”一栏签名或按指印;
4、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、声明进行审查,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,准予登记。
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,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,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九条
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,应当补办登记。
二、双方离婚后资金有往来,算是欺诈吗
无论是以夫、妻任意一人的名义,还是以夫妇共同的名义所产生的负债,前提在于这些债务是否被用在了家庭日常的生活开销上,只有当此情况出现时,该笔债务应被视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。然而,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某位配偶独自为远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的支出举债的情况,这部分债务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
除非债权人能提供有力的证明,来表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的业务经营中。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上述情况外,如果所欠之债并非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设立,然而在债务形成之时,夫妻两位均在相关借款协议上签名确认,抑或是在一方签订借款合同时未寻求另一方的同意,但另一方在此后已对其进行追认事实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
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已被查封、扣押的财产,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行为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经历了离婚之后,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们仍然有权利领取属于自己的结婚证书。与首次缔结良缘时相似,新人们仍需遵循同样的手续流程方可完成这一神圣的仪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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